本報訊(記者陳琳)政府投資的公共博物館等實行免費開放;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生態價值的景區需核定游客最大承載量;門票價格調整前得開價格聽證會。昨日,《陝西省旅游條例(第二次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  省法制辦工作人員介紹,在第一次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,修改後的二稿更符合法律規範文本、更註重對旅游者權益的保護。其中規定,旅游者對相關旅游產品和服務以及價格的完整、客觀、真實信息享有知情權;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、旅游經營者、旅游服務方式和旅游服務項目。
  旅游景區應對兒童、學生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殘疾人、現役軍人等特定對象免費或者優惠開放。政府投資的公共博物館、紀念館、美術館、文化館、圖書館、愛國主義教育基地、科普教育基地、城市公園、體育場(館)等,實行免費開放。如果違反這一條款規定,將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;逾期不改正的,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旅游景區(點)的門票價格,應征求同級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意見,並召開價格聽證會。門票價格調整的,應當提前六個月向社會公佈調整後的價格。
  讀者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,登錄省法制辦官網(www.sxzffz.gov.cn)查看《意見稿》全文,並通過傳真、郵件或信函的方式提出建議。
  傳真:029—87294499
  郵件:fzbajh@sohu.com
  通訊地址:陝西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 (原標題:旅游景區應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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